各直属库、代储单位:
2012年1月12-20日,公司粮食入库质量抽检小组,对正在入库的莆田、仙游、建阳、光泽、龙岩、漳平、将乐直属库及顺昌、邵武、浦城等代储单位的省级储备稻谷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样品100份。质量检测及复检结果:全部合格的57份;水分超标的27份、杂质超标的16份、出糙率不达标的1份、整精米率不达标的3份。现通报如下:
一、对不合格稻谷进行相关处理
(一)漳平直属库22#仓出糙率指标为73.8%、74.5%,公司将备份样品送省粮油质检站复检,复检结果为76.1%、73%,作退货或商务处理。
(二)建阳直属库10#仓,杂质1.5%,需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三)浦城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仙阳606#仓、富岭1#、5#仓整精米率指标低于国家标准,公司将备份样品送省粮油质检站复检,复检结果仍未达到国家标准,作退货或商务处理。
(四)武夷山市中心储备粮库平岗507#仓,水分14.0%、杂质1.5%,需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五)顺昌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新屯1#、2#、4#仓,水分14.0-14.8%、杂质1.1-1.6%,需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六)尤溪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仓,水分13.7%,按超过量的1.3倍扣量。3#仓水分14.6%,杂质2.8%,需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七)光泽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8#仓,水分14.1%,需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八)邵武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拿口5#、9#、12#仓,沿山1#、2#、3#、4#、5#仓,洪墩1#、2#、3#、4#、6#仓,水分13.8-15.1%;其中:沿山3#仓,洪墩2#、4#仓,杂质分别为1.1%和1.4%,需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九)厦门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海沧403#仓,杂质1.7%,需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二、处罚决定
根据公司关于粮食入库质量抽检处罚及补充规定(闽粮储备〔2010〕284号、〔2011〕195号),本次质量抽检受处罚的直属库为漳平直属库、建阳直属库。公司将分别扣发以上两库库主任2011年度综合奖金500元;受处罚的代储单位有顺昌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公司将扣发保管费用2000元。
三、进一步加强粮食入库质量管理
公司将加大对各单位入库粮食质量的巡查抽检力度,加强督促各直属库进一步规范入库粮食的初检工作。南平、建阳、光泽、等直属库应加强对所监管代储单位的入库粮食跟踪监控把关力度。各直属库、代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入库质量管理的通知(闽粮储备〔2010〕284号、〔2011〕195号)精神,按照粮食质量管理层级责任制要求,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层层落实质量把关责任,确保入库粮食质量达到省级储备粮管理的要求。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