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国家各项粮食*策落实到位,10月8日,福建省粮食局下发了《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3年秋粮收购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粮食局认真组织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的范围和对象是辖区内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包括*粮食企业、地方粮食企业、跨地区收购粮食的企业等。检查内容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和最低收购价*策、是否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是否履行相关义务情况以及检查*策规定的其它事项。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自查由各市、县(区)粮食行*管理部门组织所在辖区内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抽查由省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